弗朗西斯自述:我左耳聋,姚明右耳聋,被交易离

原文2018年由弗朗西斯本人首发在球员论坛。

原地址:https://www.theplayerstribune.com/articles/steve-francis-i-got-a-story-to-tell

译者:四如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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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讲个故事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意识到NBA的传奇球星并不是臭鱼烂虾的那一刻是什么时候。

我的好哥们萨姆-卡塞尔在我NBA首秀的前一晚把我带出去玩了。当时我们队在休斯顿主场迎战雄鹿队,他明知我想要打爆他。但卡塞尔是巴尔的摩人,我出身特区,所以这伙计给我灌输他身为老大哥的比赛经验一直到了早上六点钟,还试着像绝地武士一样给我洗脑,让我觉得他是为我好。我们那天晚上真的没去派对!这一切都是他的阴谋。我们逛了几个夜总会,喝了点儿冰茶之类的东西,他一直在告诉我,我要怎么做才能在NBA生存下去。

过了一会儿我说:“兄弟,我觉得我得走了。”

他拍了拍我说道:“不,你得坐这儿听我告诉你,怎么对付骨肉皮。”

我特么居然像着了魔一样继续听了下去。然后到了大概早上五点,气氛完全不对劲了。这会儿他开始告诉我,他准备怎么在比赛夜修理我了。而我这时候想的却是,“等等等等……我人晕了。”

“我告诉你啊史蒂夫,我今晚肯定要打爆你,回去休息吧。”

我们走出夜总会的时候太阳都出来了。我大概在里面待了有五个小时吧,我没喝酒,什么都没干!但卡塞尔的垃圾话时刻在我耳边萦绕,让我感觉仿佛在里面待了三天三夜一样。

然后他当天晚上在我头上得了35分。我第一节比赛的时候就觉得累死了,像要昏过去一样。要知道我当时还只是在查尔斯-巴克利和“大梦”哈基姆-奥拉朱旺身后的小菜鸟。这些家伙凑在一块,用一种“这小子怕不是个弱鸡”的眼神看着我。鲁迪-汤姆贾诺维奇望着我,仿佛在说:“我们特么做了一笔15个球员的交易,就为了从温哥华换来你这么个废物?”

我当晚大概13投4中,球队输了比赛。比赛后我见到了卡塞尔,他跟我说:“别忘了啊,场下我们还是好兄弟,但到了场上嘛……”

我回道:“滚啊!你这个不要脸的。”

我算是被上了一课。但现在我算是了解了NBA比赛是什么样子了……吧。

几个礼拜后我们队对阵超音速队。我年少时就崇拜加里-佩顿。当我们坐飞机去西雅图的时候,汤姆贾诺维奇教练特意把我安排坐在奥拉朱旺身边。很明显,他要我向奥拉朱旺学习。

准备起飞了,我戴着大耳机,听着Jay-Z的歌。

奥拉朱旺则是坐在一边读《可兰经》,一言不发。

然后他对我望了一眼,就是那种大梦的标志性眼神——用充满智慧,充满冷静的眼神望着我。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每个字都仿佛神谕一般。

“怎么了,大梦?”我说道。

“史蒂夫。”

“嗯,怎么了?”

“史蒂夫,你穿得像个公交车驾驶员似的。”

“别啊……”

“你脚上穿的是啥?工地鞋?”

“别搞,这可是Timberland的鞋子。”

“我来帮你吧。来我的裁缝这儿,我给你定做十套衣服。十套。羊绒衫。”

“别吧……”

“羊绒的。”

“啊!这……”

“来吧。来我裁缝这。”

大梦就像这般,冷冰冰的,却走在时尚前沿。如今的NBA球员穿得就差不多像他过去那样。但我当时压根没打算听他的。要知道我的人生经历放到其他20岁以下的人身上,看起来根本不可思议。因为大部分NBA球员的成长轨迹都差不多:从预备学校到AAU,有着免费的球鞋、免费的三餐,在大学打了一年就参加选秀。这些当然是好事情,对他们来说,是好事情。

但我呢?

在我上飞机,奥拉朱旺告诉我要和我一起去买羊绒衫的四年以前;在我即将和加里-佩顿交手的四年以前——我在马里兰州塔科马公园的枫叶大道,在中餐馆前贩毒。

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我父亲在联邦监狱服刑。我们有十八个人挤在一间公寓里。我高中就辍学了。没有奖学金。没有高中文凭。一无所有。

当时是1995年!我看着阿伦-艾弗森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代表乔治城大学大杀四方。而我只能站在角落处,整天经营着我小小的毒品帝国,提防自己别被抢劫了。到了晚上,我会在一个消防站的地下室里打野球。

很少有人了解我真实的故事。有时我甚至会扪心自问:“兄啊,当时在飞机上和大梦坐一起的时候你脑子里到底在想啥?”

首先,我满脑子都是加里-佩顿。听着,我一生当中和不知道多少个垃圾话爱好者相处过,但佩顿这哥们……就像一台人形自走垃圾话大炮。从我们上场的那一刻起,他的嘴巴就可以没停过。所以我别无选择——只有打爆他。

然后我打爆了他。

看看数据统计表吧,我打爆了他。

他的命中率大概只有30%。我知道,有些小书呆子一定要在我的推特下留言:“不,我在谷歌上查了,实际上佩顿当晚命中率是39%。”

拉倒吧,我打爆了他就是打爆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场球我出手了20次,得了27分。我记得当晚超音速队赢了我们,但我把佩顿防得直哆嗦,他自己都难以置信。你明白这种感觉吧?就像史酷比动画片里,在每集的最后史酷比和他的搭档们抓到了坏人,警察们一边喷着垃圾话,一边用手铐把坏人铐起来带走,只留下犯人对着同伙们哀嚎的声音。就像这种感觉一样。

佩顿回到了更衣室里跟我说:“等着,你这个菜鸟!弗朗西斯是吧?好,等我来休斯敦好好教训你,教训你个菜鸟!!!!”

我坐上回休斯顿的飞机时想着,我终于做到了。

我终于从泥淖里走了出来,出人头地扬名立万了。

我不是在美化贩毒,这一点都不光彩。但你得理解我的出身和时代背景。我在毒品泛滥的80年代的特区长大。千万别称那个时代是毒品“流行”,那是毒品“泛滥”。毒品如同瘟疫一样,毁了我们整个社区。我看着毒品长大,我身边都是毒品,我还贩毒。

我人生中最初的记忆就是在野炊日去联邦监狱探望父亲。一名警官把我和母亲带进了一间小储藏室,我们被警察们脱衣搜身。我当时只有三岁,但也难逃此劫。

“把他的内裤脱下来。”

这便是当时人们将毒品偷偷带进监狱的方法,这得有多绝望啊。我父亲因为抢劫银行被判了二十年的刑——当时那个年代,抢劫银行是习以为常之事。那是上世纪80年代,老派、热血、戴着滑雪帽就去干不轨之事。我父亲和几个哥哥都是特区的风云人物。这便是我当时生活的情况。但在我还小,我母亲和父亲已经分开的时候,她总是和我的哥哥们说:“千万别让史蒂夫以后跟你们一样,绝对不可以让他学坏。他要成为不一样的人。”

“你们干的事情都是走下道,绝对不能让他学你们。”

但事实是,当时在特区这块65平方英里的土地上,有毒品、有枪、有妞、有斗殴,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无所不为。我母亲是一名护士,我继父是个捡垃圾的。我们在一间三卧室的公寓里住了十八个人,食品救济券都不够用。所以在我小的时候,我和朋友们在街上闲逛时总是跟在大人身后,看好自己的零花钱,才能买点像Now and Later糖果之类的东西。

在我十岁那年,我有了第一份工作——当电话小子。

你知道什么叫电话小子么?

很简单。我在中餐馆外侯着,坐在马路牙子上守着公共电话亭,看着路人们,当电话铃响的时候接电话。电话里无外乎是要毒品、找女人,或者是要其他东西。我告诉他们去哪儿提货,就这么简单。每日每夜都是如此。在每个街角大概都会有50个带着货的人等着。而幼时的我,任务就是守在电话亭边。

因为没别的事好干,所以我喜欢试着把篮球扔到电话亭上来消磨时间。我们把电话亭的顶盖给扯掉了,顶上正好有个篮球可以穿过的洞。但这个洞是方形的,所以只能以一个完美的弧度投球,篮球才能从洞里掉下来。但有时候即便如此,球还是会卡在洞的边上嘎嘎作响。

我整夜就在那儿交叉步,交叉步,后撤步,出手——操,又没进!!!!

我在那个电话亭投了成千上万次篮。许多日子里我都躲着公交车,躲着老师们,而且绝对绝对要躲着我的妈妈和哥哥们。我向他们隐瞒了一切,但我在学校的表现仍然不错(当然,前提是我得去上学)。所以我“带着篮球的小史蒂夫”的名号在街坊邻里当中无人不晓。在我小的时候,我每一天都会让祖母用铅笔给我记身高。我靠墙站着,祖母用铅笔在墙上划记号,但我就是没长高。当我到了12岁,13岁……还是没长高。

在高中生活的第一天我就出现在了篮球选拔赛上,想着凭我的本事我必定是天选之人。但他们给我浇了盆冷水。因为我太矮了,他们让我去打预备队。他们摧残了我幼小的心灵。我走下球场,从此以后我的高中生涯只打过两场比赛。

整个高中生涯,我只打过两场比赛。你信么?我只为一支AAU球队打过几场比赛,打过野球,然后就是高中的这两场球了。我想,我可能应该埋头学习,认真训练。但成长在贫困家庭,身边的一切都太复杂了。我们一直在搬家。我读了六所高中,居无定所。我感觉自己就像在爆米花机里长大的,像爆米花一样翻来滚去,随波逐流。

当时很滑稽,我记得我告诉其他人“总有一天我要娶珍妮-杰克逊为妻”。珍妮-杰克逊就是当时我的认知中最漂亮的女孩。但我当时15岁了,靠食品救济券为生,瘦得像个猴似的,成长在一群瘾君子当中,还连高中校队都打不了。我怎样才能摆脱这一切,出人头地,和珍妮-杰克逊发生点什么呢?

我还是像以往一样站在街角,做我该做的事情以谋生。这些事糟透了,我一点都不以它为荣。我撞见枪口然后被抢劫了不知道多少回,被人揍了不知道多少回。我见过飞车谋杀。但老实说,如果你问我最怕什么,答案并不是枪。枪击对我而言……仿佛家常便饭。我的意思是,你觉得当你身处这种街道的时候,枪击难道还是什么稀奇事么?我最怕的东西是毒品、是针头、是吸管、是PCP。到处都是眼神空洞,萎靡不振的人们。而他们都是普通人啊——是护士、是老师、是邮差,甚至连特区的市长马里昂-巴里也不外如是。

我们生活的环境,每一天,每一分钟都仿佛是充满了行尸走肉的人间炼狱。

我十八岁那年母亲因癌症去世了,当时对我而言,我完了,我的人生就此结束了。所有的希望……都被我抛诸脑后了。我彻底放弃了打球,退出了AAU球队,不再去公园打球。我辍了学,贩毒生意倒是越做越大。在我眼里,我已经构建起了自己的小小毒品帝国,然后直到某天我挨了枪子,或者去蹲局子,我这辈子也就大抵如此了。

我当时不在任何大学的球探名单上。我母亲已经离世了,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的AAU教练托尼-朗利的一席话点醒了我。他是一名退伍警察,有着老警察的那种智慧。他过去常说:“史蒂夫,我告诉你人生是怎么回事。十年以前,一样有人在同一个街角干着一样的龌龊事。他们可能穿着最新的斐乐鞋,乔丹鞋,看起来光鲜亮丽。但你看他们年复一年,年复一年地每一天干着这些勾当,每一天提防自己被抢劫。你可以干出一番和他们不同的事业的。”

这段话振聋发聩,始终在我脑海中回响。我终于收到了大学的邀请,不是杜克,你别想多了……那是在德克萨斯州的圣哈辛托学院。学校有一位教练曾经看过我打AAU锦标赛的比赛,他们说有一个替补席位还空着。大专学校?而我对德克萨斯州又能有多少了解呢?

但我的祖母坚信这就是我母亲所期望我走上的人生道路,所以我也只好屈服了。我拿到了高中文凭,祖母给了我400美元和一张前往休斯顿的机票。圣哈辛托学院迎接我的机场,正式休斯顿大学的教练们迎接从尼日利亚来的奥拉朱旺的机场。实话实说,我可能当时和奥拉朱旺一样,看到眼前的场面震惊了。我身边能有三万个白人,这是彻彻底底的文化冲击。但最终我还是有了定所,有了一张床,打上了大学的替补席位。我当时所有的东西就这么多,接下来就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去问问肖恩-马里昂吧,他当时为温森斯大学效力,是全美最佳大专球员。他便是我想挑战的目标。当我们做客印第安纳时,我击溃了他。我在他头上拿了四双,把他打得落花流水。我记得当我们都进入NBA以后,在做投篮训练的时候还聊及此时。他告诉我,他家里收藏着这场球的录像带。确实有这么一盘录像带。但二十年来,每当我问及这盘录像带特么到底在哪里时,他总是闪烁其词。

马里昂,这盘录像带到底在哪里啊?有种的你放出来给全世界看看啊!

我在比赛中肆虐对手,但我读的不过是社区学院罢了。我的梦想是——尽管对有些人而言听起来有点滑稽——能够在一所真正的大学校园里,背着书包走进课堂。我会想象自己在乔治城大学或是马里兰大学,在校园里打着寒颤走进课堂。可能有些单纯,但这就是我的梦想。

一年后,加里-威廉姆斯和约翰-汤普森来招募我了。俄克拉荷马大学和克莱门森大学也对我发起了猛烈追求。但我是看着伦-拜亚斯和帕特里克-尤因长大的。对我而言,选择无外乎是马里兰大学和乔治城大学其中之一。

我差点就去了乔治城大学。但我和约翰-汤普森的对话令我永世难忘。他说:“史蒂夫,我们很喜欢你,确实很喜欢你。但我刚刚执教过阿伦-艾弗森,没法执教完艾弗森就执教你。我受不了,会得心脏病的。”

我向他的话表示敬意,他是对的。他受够了当艾弗森在乔治城大学时期,那些围在艾弗森身边逢迎拍马的人。他知道如果我来了乔治城,那些人的下一个对象就是我。所以我在21岁,大三那年,转学到了马里兰大学。

我终于成了马里兰大学淡水龟队的一员。

你可以随便对我指指点点。我这辈子坏事干尽,不是个完美的人。但要是我在马里兰大学第一天上学的话……那一天我背着书包带着书,穿过校园的时候人们都在朝我尖叫:“哟,史蒂夫-弗朗西斯!哥们最近怎么样?”

在那一天你可不能对我指指点点,在苍穹之上,我的母亲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想必是泪流满面。

我的继父终于在校园地铁中心停车场的售票亭里得到一份工作。有一天我训练结束回家的时候过去看望他,几个兄弟会成员从旁边经过,说道:“哟!史蒂夫-弗朗西斯!没想到哥们你爸爸居然就是那个人!”

我说:“你们在说啥?”

“他让我们免费进场了,真酷。他说他是你爸爸。”

我走进停车场,继父正在下闸门。停车场仿佛就是他的独立王国一样。他把自己的小电视机搬进了售票亭里,买了他最爱的薯片,同事们和他站在一块儿喝啤酒,谈论篮球。他甚至把我的小妹妹和她的心爱玩具狗带来一起玩耍。当时就是这番景象。他看见我穿着淡水龟队的球衣走近时,脸上浮现出了我见所未见的骄傲神情。他对所有人说:“这是我儿子,这就是我儿子。马里兰大学噢,操。”

我每次主场比赛他都会来观战。当我打客场,他在工作时怎么办呢?那就在售票亭里看电视转播。有趣的是,我的生父正因为抢劫地铁站被捕。而我的继父则是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他是个既正直又能干的人,是我真正的父亲,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体育馆里为我加油助威声音最响亮的那个人。

光凭这一点,就没有人可以拦阻我。我终于飞黄腾达了。在赛季末,我入选了奈史密斯大学最佳球员的最终提名,所有人都说我会在NBA选秀前五顺位中被选中。

想想这一切吧。

18岁,我在塔科马公园的街角带货,被枪口指着打劫。

22岁,我通过选秀进入国家篮球协会,与大卫-斯特恩握手。

猜猜看那年选秀大会是在哪儿举行的?——对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你给翻译翻译,什么他妈的叫惊喜!

我记得在选秀后,我坐在继父家的厨房桌边,看着账户里的80000美元。那个时刻,我就坐在那,看着自己打球挣来的工资。但这点钱只是杯水车薪。我小妹妹当时10岁,我第一件事就是给她买了一台电脑,一台大的康柏自由人系列。那个夏天我日日夜夜地被布兰妮-斯皮尔斯的歌所轰炸。第二件事是给我的祖母买了一套房。大概一个礼拜过后,我开始陆陆续续接到来自贷方的电话。他们告诉我,我欠了他们钱了。

然后我问哥哥们:“这些电话是什么鬼?”

他们回答道:“你懂的,在我们没钱的日子里妈妈一直用我们的名字来签字。这是我们唯一能取得贷款的方法。”

这些人给我打电话大概是这么个调调:“斯蒂芬-D-弗朗西斯。好,好,好啊。我们终于知道你特么在啥地方了,兄弟。”

这可是在美国啊。他们永远都念念不忘,能够找上门来。我开始还清自己从八岁起就欠下的信用卡账单,是的,从八岁开始欠账单。

如今我知道温哥华人仍然对我迫使球队把我交易走感到愤怒。在我被灰熊队用榜眼签选中时我差点哭了出来。即便他们当时准备卖球队了,我也不想离开亲人背井离乡去天寒地冻的加拿大。我很惭愧,但实际上又不那么惭愧。现在每个人都见到了篮球是一门生意。球队都已经搬走了。我唯一感到惭愧的是我在被交易前,参加了可能是NBA史上最无礼的记者招待会。

艾弗森经典的“训练?!”与我的采访相比都简直不值一提。

加拿大?我去那儿?根本不可能。休斯顿才是最适合我的地方。人们可能不信,但在我幼时给我打比赛带来最大影响力的人之一便是奥拉朱旺。我曾观察他的脚步,模仿他。我的交叉步不是学自乔丹,不是学自艾弗森,而是学自奥拉朱旺。只要仔细看我的脚步,就知道我是跟奥拉朱旺学的。

但令我哭笑不得的是,当我去火箭队报道时,大梦却不让我练这个。

“史蒂夫。”

“嗯,大梦,怎么了?”

“你的运球……”

“运球怎么了?”

“你运球运得太多了。”

“别吧……”

“太多了。”

这是神谕。我和他同队效力的两年时光至今都让我着迷。我在飞机上坐在他身边,戴着大耳机听着Jay-Z括噪的音乐。

“史蒂夫。”

“嗯,大梦?”

“你听的音乐。这是什么噪音?”

“别吧,大梦。”

“关了它。我准备集中精力于神的话语。”

“操,好吧。”

你听到这段故事会怎么想呢?我想我当时应该多听听他的,但我当时年少轻狂,自以为站在世界之巅,独孤求败。在2000年扣篮大赛后,在奥拉朱旺和巴克利离队后,我感到休斯顿真正接纳了我。我至今居住在休斯顿,我在城中走动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会有人来帮助我。即便在过去几年我经历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里,当我被关起来的时候,休斯顿的每个人依然会帮助我。又有多少球员在一座城市仅仅效力五年,仅仅打过一次季后赛,能得到像休斯顿给我的这般热爱呢?

我想,这是因为我和姚明同队时所带来的能量。姚明是我的兄弟。当他来到休斯顿时,我们看起来像是一对古怪无比的组合。一个中国人和一个特区人搭档,这里面甚至语言都不是主要问题,只是问题的一小部分罢了。我左耳部分失聪,姚明右耳部分失聪,我俩都用最基本的英语和对方交流。

他转过头来:“嗯?”

我转过头去:“啥?嗯?”

太荒唐了。但这就是我的兄弟,他是我所搭档过最善良、最令人钦佩、最聪明的队友。这家伙在投篮训练前要接受十五家采访,在训练后还要再接受十五家采访。打客场比赛时,所到之处相机都围着他……太疯狂了。而他会问我们:“你们被相机围着还好吗?有没有打扰到你们?”

他就是这么善良的人。我不假思索地就可以说,他永远是我最喜爱的队友。同样,他也是一名极为优秀的球员。我至今都会想,如果姚明没有急于从伤病恢复中复出,如果球队让我俩一直搭档,可以取得多高的成就。每个休斯顿人都知道,我们在一起本可能取得更高的成就的。这件事至今让我耿耿于怀。

但球队做了什么呢?球队把我送去了奥兰多,换来了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这让我非常受打击。我在魔术队的职业生涯根本不值一提,在尼克斯队的职业生涯更是完全不值一提。这一段故事就像《盗亦有道》的结尾一样,所有人都被抓了起来,互相攻诘,开车四处兜风,望着天空寻找警方的直升机。简直是一团乱麻。我去了这两支球队,仅仅在更衣室待过五分钟就明白:不行,这儿没法赢球。

你可能只用一分钟就能得出和我一样的答案。这就是球队文化。

当我2007年重返休斯顿时,我非常高兴能够回家。但实话实说,那是我开始走下坡路的转折点。里克-阿德尔曼……我可以发誓,我在训练中绝对没有偷懒,不信你问姚明,他能告诉你真相。但阿德尔曼把卢瑟-海德、阿隆-布鲁克斯、拉弗-阿尔斯通的优先级都放在了我之前。我并非对他们不敬,但是我未进入激活名单,枯坐在替补席上,球迷们还会唱着我的名字。我晚上回到家会在门廊坐上数小时,静默。不喝水、不听音乐、不做任何事。我就在那坐着,思考,直到凌晨一点。

四年时间,我从在特区街角贩毒到打进NBA……如今看上去全完了?结束了?32岁就结束了?我知道,自己的职业生涯到头了。但这是极其,极其苦涩的事实。我不能接受。不管你是谁,我都不能接受。

我去北京打了一段时间,然后准备重返NBA……但徒劳无功。我特么整整花了四年时间才彻底接受了自己再也打不了职业比赛的事实。彻底结束了。

毫无疑问,我有过黑暗的岁月。我知道大家都在问:“史蒂夫-弗朗西斯发生什么事了?”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互联网上有些人信口雌黄,说我吸毒了。当我想到要是我的祖母读到了,或是我的孩子们读到了……我实在太伤心了。听着,我毫不讳言我在少年时贩过毒,但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吸过毒。

所以,史蒂夫-弗朗西斯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呢?实际上,我那段时间酗酒了。酗酒是和吸毒同样恶劣的行为。在我打不上球的那几年,我失去了自己的职业球员身份,也失去了我的继父,他自杀了。

我放飞自我了。

放飞自我。

从我十八岁那年母亲去世开始,到我离开NBA,我时刻紧绷神经。每时每刻我都如同上战场的士兵一样,从不松懈。当结局到来时,我仿佛像在签字一般:“好吧……这是段不错的旅程。”

你可以尽情畅想关于史蒂夫-弗朗西斯的一切。你可能认为在我巅峰时期,我是最令人震惊的球员。或者你也可能认为我没那么垃圾。对我而言这都无关紧要。但我想的是有朝一日,你们能够想起我是从哪儿出身,我即便在NBA打上一分钟都已经是个奇迹……这是我唯一希望大家所铭记的。

塔科马公园,马里兰州,1997年。

我从圣哈辛托学院回来已有数日。说实话,我在德克萨斯犯了思乡病,每天都会哭泣,告诉教练们我想放弃,想回家,回到我的家庭,回到我的街区,回到贩毒的生活,回到原来暗无天日的岁月,这辈子天天过这样的日子。那是我熟悉的生活。

所以我回家休息了一段时间。每个人看到我都说:“噢,你觉得你现在出人头地了么?加油啊大学生,我们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少能耐。”

他们让我和当时特区的第一人格雷格-琼斯打球。这是一场匪帮男孩之间的比赛,意味着球场一端有着50个手持AK-47突击步枪的人,另一端也有50个人手持AK-47。

他们押了10000美元。我们一对一,三局两胜。

我没法拒绝。

第一局,我打爆了他。

第二局开始了,我本可以再度轻松取胜。但我想了片刻:我本可以成为特区之王;本可以成为街头传奇;本可以击败他,赢点钱,待在街区这个令我感到舒适的地方。

我本可以停留在舒适圈里。

但我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得到不一样的东西。我想娶珍妮-杰克逊为妻。所以我让他赢下了第二局。然后我把球扔到了篮板后面,走出了球场。我上了飞机,回到了在德克萨斯州的社区大学,换之以打爆了肖恩-马里昂。

在短短四年间,从街角进入了NBA。

不过我得承认……我没得到珍妮-杰克逊的芳心。这难道不是件憾事么?但你知道吗,在匪帮男孩对决的四年后,我登上了ESPN杂志的封面,画面如下:

“带着篮球的小史蒂夫”笑着站在天命真女身旁。

这是你根本写不出来的神奇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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